法制網訊 記者黃輝 通訊員黃秀琴 王福英 一精神病人實施故意殺人行為,致其母親死亡。日前,江西贛州市南康區法院依法作出准予對涉案人彭某強制醫療的決定。據悉,該案系新刑訴法實施後南康區審結的首例強制醫療案件。
  2013年9月6日下午,36歲的彭某在房間內亂翻東西,其母親肖某勸他不要亂翻,彭某感到心煩,便趁母親不註意,從家中拿到一把斧頭,用斧頭朝母親的頭部左側太陽穴位置擊打數下,致其死亡。之後,彭某逃離現場。經江西精神病學司法鑒定所鑒定,彭某案發時處於精神分裂症患病期,作案時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喪失,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。  (原標題:殺害母親 贛州一精神病人被判強制醫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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