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電 中國證監會27日發佈消息稱,首發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意願,在滬深市場之間自主選擇上市地,不與企業公開發行股數多少掛鉤。
  證監會表示,證監會審核部門將按照滬深交易所均衡的原則開展首發審核工作。企業應當在預先披露材料時確定上市地,併在招股書等申報文件中披露。此項規則發佈前已申報的企業可本著自願原則,重新確認上市地並更新申報文件。
  據介紹,目前主板(中小板)和創業板首發在審企業數量較多,在較長時間內難以輪到新申報企業。而今年要研究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方案,證券法也已啟動修訂程序,有關股票發行的規則可能會變化,對發行人信息披露要求會更嚴,發行人和保薦機構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會更多。為此,證監會建議,為了減輕企業成本和負擔,保薦機構應協助發行人合理把握申報時間,以免因在審時間過長,給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。  (原標題:證監會:IPO企業上市地不再與股數掛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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